我叫王博文,从小便感觉自己身上有一种不明所以的使命,一度认为自己天命不凡,我老爸老妈花了二十年精心培养,我也不负众望,顺利初中毕业。
人如其名,我是个博学好文的男人,唯一的缺点是看书容易睡着,每次看书,老妈总会在手机上给我上几十个闹钟叫我醒来,她说我不是想看书,而是想睡觉。
虽然学历差了点,但是我的动手能力极强,家里的电器设备都是被我拆装过两遍以上的。
然而世事难料,25岁生日刚过,老爸病倒了,老妈把我叫到房间,语重心长的对我说了一大堆东西,核心只有一点,家里没有钱了。
我不能继续在家陪伴父母,必须去上班了!
初中毕业后,至今已经有十年我没有社交生活了,让我一下子出去上班,说实话我有点想看书。
无奈生活所迫,我必须坚强面对,大姑的侄儿在一家大型公司任职,大小是个领导,我被介绍去面试。
面试当天,我遇见了她!
一双大眼睛,略有婴儿肥,但是肥的漂亮,总体来说,文文静静,是个很乖巧的女孩子。
我一瞬间便觉得自己恋爱了,当天的面试我浑浑噩噩,好在大姑的侄儿很给力,我和那个女孩同时面试上了。
巧合的是,我和她在相邻的两个办公室工作,每天上班能看到她,我很心满意足!
大姑的侄儿叫马兴义,是人事部的经理,他从姑妈那里了解了我情况,知道我很喜欢看书,怕我分心,所以我的桌子上一本书都没有,连公司的产品介绍材料都被他叫人收走了。
平时的工作又少的可怜,无聊的我只能又事没事偷看窗户反光镜中的她。
她的名字叫张依依,我喜欢叫她花花,因为她喜欢在头上别一个带花的发卡。
虽然工作很轻松,但是直到年底,我都没有和花花单独说上几句,就算有交流,也是工作上的交流。
上午刚到公司,我接到了自己的任务。
“花……张依依,组长让我给你说,晚上下班后让你去找他!”
张依依一边忙着做报表,微微抬头看了一眼我,回答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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