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王的视频传播得相当快,到第二天回云泽市的时候,播放量已经突破100多万了。
一是视频拍得找不到半点s和特效的痕迹,一是难度确实很高,大家还纷纷拿出来跟当年托尼老师的视频进行对比,夏源踢的这个路灯高度比当年托尼贾的那个还要高一些。
甚至有人还专门用物理公式计算过,这个体重要腾空到这个高度,大概需要多少力。
说实话,在这种时候蹭这种热度的人是傻子。
不蹭这种热度的人也是傻子。
第二天立刻就有人跟风拍摄踢路灯视频,光是路灯王被抓的就有5、6个。
还有个哥们儿为了蹭这波热度,穿了个6厘米的增高鞋。
后来魔都公安机关为了这件事情还特地发了微博声明:
故意毁坏公共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情节比较严重的,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高额罚款。
请大家切勿模仿。
因为苏沁事先有跟他们进行联系,公安机关出于对夏源的保护没有公开他的名字。
如果光是说罚款的话,在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有些人还真的就愿意花5000块钱罚金去踢一波路灯,挣来的名头和未来的热度足够他们铤而走险了。
甚至有些艺人的经纪公司都在观望,看看事态的发展,如果不严重的话,其实是可以先让有功夫底子想要捧红的男艺人去认路灯王的,或者做相关的倒踢表演,能够把热度蹭上去就行。
但是后面那条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就让不少人望而生畏了。
大家得衡量一下,3年的人生自由换这个热度值不值得,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在这个流量满天飞,群众记忆只有七天的时代,每天都有新鲜的东西来充斥着人们的眼球,搞不好刚进去别人就把你给忘记了。
而且出来以后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记得你。
所有人都知道流量是可以变成钱的,但是大家同样知道,流量是有时间限制的。
当公安机关贴出来这条微博之后,路灯王的数量立刻减少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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