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令是一名翻译家,年轻的时候在欧洲呆过十年,一口法语说得极地道。谢宜珩出生的那年,庄令做了心脏搭桥手术。医生的建议是停止一段时间的工作,确实,做翻译虽然只是在家里工作,但是仍然是劳心费神。
谢宜珩小时候是个皮猴,抓鱼爬树无一不精,家里被闹得鸡犬不宁。而且作为鲜少的压制得住谢宜珩的人,谢愈春还在法国工作。远水救不了近火,用爷爷的名号吓唬了几次谢宜珩之后,谢宜珩胆子就大了。三四岁的小姑娘居然敢和邻居家的哈士奇贴身肉搏,虽然这场战斗以谢宜珩哇哇大哭着跑了回来,并且打了三针狂犬疫苗告终。自家的孙女,庄令不舍得打,只好每天变着法子给她讲故事来安抚她那一颗蠢蠢欲动的拆家的心。
故事从希腊神话念到了小王子,谢宜珩的法语也学了七七八八。
像这样阳光和煦的午后,她总能想起和庄令在书房里看书的日子。他们两个人就随便地坐在绒毛地毯上,软和得像躺在云丛里。看的是法语原版的小王子,书很薄,每隔几页就画着鲜艳的插图。她拿着书的一侧,然后磕磕巴巴地把内容用中文读出来,念给庄令听。其实很多地方,比如小王子和他的玫瑰花,她当时并不懂其中深意,只想着快点把这几页念完,就可以看见后面的漂亮插图了。
当她的法语已经好到可以看懂没字幕的《放牛班的春天》的时候,她也到了上小学的年纪,父亲谢准把她接去了波士顿。
虽说父女俩在一个屋檐下,但是谢准的公司里事务繁忙,也不能天天陪着她。谭向晚当时在多伦多大学当教授。多伦多和波士顿离得远,因此谭向晚只在每个周末回来,陪谢宜珩呆上一天,然后周日又匆匆飞回多伦多。
好在谢宜珩从小就不是什么多愁善感的性子,绝不会因为父母工作忙碌而觉得自己被忽视——谢家只有她这么一个孩子,还能怎么忽视?
她小时候以为小王子真的回到了他的星球,大学的时候闲来无事再看了一遍,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小王子最后是被毒蛇咬死了。因为他要用最快的速度去见他的玫瑰花,而他的玫瑰花已经死了。
…
谢宜珩应了一声,转头去看姜翡:“看过啊,怎么了?”
“《小王子》的电影好像要上映了,你想去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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