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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朗,岁,丰城人。
父母健在,只是远离他生活的地方,在乡下找了个地方租了两亩地,干起了没事种种菜,有事养养鸡的休闲生活。
做为一个刚刚从大专学院毕业的苦逼,宁朗一直认为自己在这个世界中的唯一用处就是帮助人类消耗本来就不多的资源,甚至有时候他还想过是不是做点什么惊天泣鬼神的事情。
俗话说的话,不能够流芳百世那么就遗臭万年。
可惜宁朗从就是乖乖子,杀只鸡都得在心中念念有词,希望死在自己刀下的亡命之鸡早登极乐,下辈子投胎做人也好尝试一下主宰别的生命的机会。
以这样的心态,自然是做不成什么遗臭万年的事情,那么流芳百世的话,宁朗想了想貌似自己也没那个能耐做,于是他更加的迷茫了。
所以在辗转了半年之后,宁朗终于下定决心,就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好了。
于是宁朗找父母要了点钱,就在丰城租了间很的屋子,找了渠道进了一些说,做起了租书的生意。
但是很久之后,宁朗就发现这个生意真不好做,虽然能够温饱,但是做为消费主力军的基本都是一些半大子,这些应该在学校中念书学习的人。
于是在被这些学生们的家长堵着门大骂一通之后,宁朗只能无奈的将消费最大的一群顾客拒之门外。
也不知道城市规划究竟是怎么回事,宁朗发现在他这个书店的附近,没有什么卖报卖杂志的摊位,反倒是饭店之类的数量很多。
宁朗再订购了一些报纸杂志来卖之后,终于能够安稳的过自己的曰子。
扣除掉每个月的花费,一个月的利润大约也能够有000来块,再去掉他的房租、饭菜之类的花费,每个月还能有1000不到的积蓄。虽然看上去少的可怜,但是在丰城这个据说是华夏最的城市中,还算是能够过活的。
原本宁朗认为,他的后半生就会如此的继续下去,到最后娶一个不知道什么样的妻子,生下一个不知道可不可爱的孩子,就这样一直的过下去。
但是老天爷似乎要和他作对。在宁朗想要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下去的时候,一场说不出是好是坏的机遇,来到了他的面前。
在一天晚上,宁朗准备收拾好店里的物品准备离开的时候,外面雷声阵阵,不时的能够看到划拉过天空的闪电,迸发出惨白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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